2008年3月4日星期二

美國香港大不同!

所以在美國競選總統,不論是共和黨或民主黨的代表勝出,選出來的都可以說是代表民意,因為民主黨只需得到14.9% 的無黨派人士支持(佔無黨派人士14.9% / 31.9% = 46.7%),而共和黨更需要得到18.0% 的無黨派人士支持(佔無黨派人士18.0% / 31.9% = 56.4%)!

而在美國,幾乎所有無黨派人士,都知道共和黨和民主黨在政綱上有什麽分別!

下面是2004年美國總統競選結果:

當年共有117,282,254選民出來投票,投票率約為60%。

由於上述投票率超過50%,得到的州選舉人票(美國是用每一個州的選舉人票而非用總投票人數)亦超過50%,而得票的總投票人數亦超過50%,所以可以說是有代表性。

香港又是點?

就以2007年區議會選舉為例,總投票率只有38.3%!而十八區中,最高投票率竟然是離島區的44.73%,而最低投票率就是灣仔區的30.65%!

再回去看2004年香港立法會選舉,投票人數達1,784,131人,是歷界之冠;投票率為55.64%,更打破1998年53.29%的紀錄。

噢!投票率超過了50%,便可代表民意!

大家又被這些數字欺騙了!因為先要登記做選民,才可投票。現在的香港人,絕大多數是無黨派人士,合資格當選民極多,而登記率卻奇低!

現在是2008年1月2日下午1時37分,美國的人口是303,153,178 (see US population clock at http://www.census.gov/)。以此逆推,在2004年的117,282,254總投票人數,佔全國人口約40%。而登記為選民的約有一億九千五百萬,佔全國人口約65%,而佔全國18歲或以上的人口約80%,堪稱能代表大多數!

以2004年香港人口約為六百九十萬,2004年香港立法會選舉總投票人數1,784,131人,只佔全港人口約26%!而登記為選民的約有三百二十萬人,佔全港人口約46%而不足一半,佔全港18歲或以上的人口亦不會超過60%,未足三份之二,又怎能代表大多數!

假如是所有合資格的選民,不用登記都可投票,那麽投票率便會是相當低,又有何代表性!

改革是要循步漸進一說,完全有道理!怎樣去培育出香港人的政治意識,才是首要!連登記當選民都不能超過合資格選民人數的三份之二,只能說並非大多數香港人都對選舉、政治感興趣。這樣情況下選出來的代表,是否真能代表民意?

現在的香港人,絕大多數是要求民生、經濟,而非政治!

現在的香港人,絕大多數是安於活在當下的民主!

要求2012年雙普選已是不切實際!

就算2012年能普選特首,不管是誰會出來競選特首,相信絕大多數無黨派人士,都會選擇一位是中央能夠接受的,那當然就不會是泛民主派人士!因為絕大多數無黨派人士,都不想香港會出現任何大動蕩,否則股市、樓市,將會永不超生!這都是此一刻的最大民意,無非是怕出事!

謹此亦希望泛民主派人士,不要再為要求2012年雙普選而作出過激行動。既然就算2012年能普選特首,最後結果都是會選出一個你們不大喜歡的,又何必要弄到大家都覆水難收!